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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下狠心治沉疴 车险综改方案落锤9月19日正式施行

2020-09-03 浏览:
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致力于疾病的治疗,全面改革车辆保险计划于9月19日正式实施 原件 蓝鲸是安全的。 强调鼓励中小金融保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专业化的商用车辆保险产品,开发净销售、电力销售等商用车辆保险产品,促进中小金融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完善多层次金融保险市场体系。 今天,中国汽车保险公司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保险全面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深化供给方结构改革,维护消费者权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汽车保险的高质量发展。该指南自9月19日起生效,cbrc负责人强调,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消费者可以是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没有上涨,安全基本上只是增加,服务基本上只是好的。 公开市场,坚持市场决策和权力下放原则 首先,指导强调了当前汽车保险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汽车保险取得了积极的成果。2019年,我国汽车保险覆盖了2.6亿辆汽车,保险收入8189亿元,占金融保险费的63%。然而,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收费、广泛运行、竞争失调、数据失真等问题更为突出,高质量的发展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此背景下,中国汽车保险公司对汽车保险的全面改革提出了指导意见。 从基本原则出发,指导是明确的,首先是市场决策、监管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汽车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尽量减少对汽车保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监督直接干预。采用以市场为基础的法治方法,完善事前事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提高储备监管的有效性,强化刚性约束的偿付能力。 同时,完善机构优化结构。中国汽车保险公司强调,必须加强汽车保险供给方的结构改革,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汽车保险费率形成机制。优化责任条款,合理化价格结构,科学确定基准利率,引导市场利率更加合理,促进各地区各类车辆的价格和风险更加匹配。 第二是改善安全和服务。不断丰富汽车保险产品,优化示范产品,支持差异化产品创新。规范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完善车辆保险服务,提高车辆保险的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 我们还需要简短的政治权力下放和协调促进。指导意见建议我们应该深化款服务改革,稳步放开前端产品和服务的准入,提高微观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市场活力。应以消费者优势作为处理改革与发展关系的组合点,把握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防止改革的起伏,促进市场的稳定。 最终目标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包括:建立市场定价机制、优化安全责任、丰富产品服务、合理的附加成本、健全的市场体系、有序的市场竞争、提高经营效率、优质发展汽车保险等。在短期内,我们将降低价格,增加保险,提高质量作为分阶段的目标。 提高高风险限度鼓励商用车辆保险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 看看具体要求。首先,改革旨在提高安全水平和发挥安全作用。指导将保险责任总额限额从12万2千元提高到20万元,死伤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变。非负债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调整,死亡和残疾赔偿限额由11000元提高到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不变。 在提高高风险承担责任限度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高风险承担综合补偿率的水平,将区域浮动因子引入道路交通事故率调整系数中,浮动率上限保持在30%不变,浮动率下降幅度从最低-30%提高到-50%,无偿消费者的优惠幅度提高。对于小型交通事故,鼓励各方采取相互补偿、在线处理等方式快速处理,研究不包括浮动利率上调因素。 在商业车辆保险领域,重点研究了商业车辆保险的扩展与优化。包括合理的商业车辆保险和额外的保险责任,在不增加消费者保险支出的基本原则下,支持行业扩大商业车辆保险责任的范围;引导行业减少合理实践中容易引起赔偿纠纷的免责条款;支持行业从50,000-500万元增加到100,000-10,000,000,000元。 在商业车辆保险产品领域,cbrc强调,它支持该行业开发新能源车辆保险、旅客事故保险、机动车辆延伸保险等创新产品。还使增值服务标准化。 逐步释放独立定价系数范围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针对商用车保险保单费率,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完善商用车保险保单费率市场形成机制。其中包括完善行业纯风险保险成本计量机制,建立商业车辆保险行业纯风险保险费计算的正常机制,合理调整额外成本率,引导行业将商业车辆保险产品的额外成本率从35%提高到25%,预期补偿率从65%提高到75%。为金融保险公司及时提供支持,报告附加成本率小于25%的净销售、电力销售等渠道的商用车辆保险产品。 在独立定价系数方面,cbrc还表示需要逐步开放浮动系数的范围,引导行业将独立渠道系数和独立核系数整合为独立定价系数。第一步是将自定价系数的范围定义为0.65-1.35,第二步是充分释放自定价系数的范围。此外,优先考虑非索赔考虑因素进行了优化,对付款记录的审议范围从前一年延长到至少三年。 在车辆保险产品的准入和管理方面,中国汽车保险公司强调将发行新的、统一的车辆保险产品,并发行新的商业车辆保险模型产品。鼓励中小金融保险公司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用车辆保险产品,优先发展网络销售、电动销售等渠道的商用车辆保险产品,促进中小金融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完善多层次金融保险市场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支持基础设施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是明确的,提出将车辆保险费制度充分实施,积极推进电子保险单制度。 在监管方面,强调完善追溯和产品纠正机制,提高储备监管的有效性,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僵化约束,加强中介监管,严厉打击虚拟中介业收费、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 目前,从正式实施改革只有不到20天的过渡期,中央银行相关负责人强调,行业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地方银行监管局加强对汽车保险市场的研究分析,结合管辖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地方汽车保险监管指标,加强市场监管。各协会应做好支持技术支持工作,确保车辆保险的全面改革和顺利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