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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供港水产品新规农残项目将成倍增加

2013-10-26 浏览:

  据检验检疫部门10月25日透露,香港特区政府历时5年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共对食品农产品制定了7083项残留限量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该规例将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关部门提醒,我市水产品出口企业应未雨绸缪,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供港水产品安全。

据统计,2013年前三季度,湛江地区出口水产品8.65万吨,创汇6.21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3.1%和24.9%,其中,香港是湛江地区水产品供应地之一。此次香港《规例》大幅增加供港食品农产品的农残项目,并对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势必会给相关出口企业带来较大影响。

有关部门提醒,为了确保供港水产品的安全,将《规例》实施所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湛江地区供港水产品加工企业应及早采取举措积极应对,准确了解熟悉香港此新规例的各项要求,并读懂《规例》中对相关产品的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出口产品的风险排查,及早摸清供港水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隐患;加强对原料备案基地的管理,备案基地要严格按照香港《规例》规定科学使用化学投入品;加强原辅料把关验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自检自控体系,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调整和确定水产品重点检测品种和检测项目,做好实验室检测的准备,为农残检测提供技术保障等,以确保湛江供港水产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