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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山检疫局提醒:购买进口水产品应关注中文标签

2013-05-16 浏览:

  记者从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为加强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规定,我国将对进口水产品和肉制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自5月1日起(以进口水产品随附检验检疫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进口水产品须来自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水产品进行查验,确保其来自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卫生条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从5月1日起,未取得中国官方注册资格的国外水产品将一律不得进入我国。

  国外水产品主要特指的是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植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但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从事进口水产品业务的外贸企业,为确保货物顺利通关,应在与外商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境外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是否取得中国官方注册资格。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水产品时应密切关注中文标签上的生产企业国别及名称。

  目前,全球已有39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水产品生产企业通过了中国官方注册资格审查,具体企业名单可查询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网站。

  通讯员 代发帮 见习记者 沈妍